5月7日,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正式啟動2024年首批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項目征集工作。本次項目征集面向全市各類企業,符合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的實施方案》(京發改規〔2024〕4號,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政策要求,屬于科技創新、戰略性新興產業、未來產業、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“兩業”融合發展、新型基礎設施、社會投資公共服務、文化旅游、市政基礎設施、農業等9大領域42個細分領域的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項目均可申報。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,可獲得2.5個百分點、期限2年的貸款貼息支持。
如何進行申報?
具體都有哪些要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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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樣的項目可以申報?
本次征集工作適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實際發生采購、可形成固定資產投資的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項目。項目可為單獨設備購置,也可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設備購置的部分。政策期內實際設備采購金額應達到500萬元及以上。
投向領域方面,支持科技創新、戰略性新興產業、未來產業、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“兩業”融合發展、新型基礎設施、社會投資公共服務、文化旅游、市政基礎設施、農業等9大領域42個細分領域項目,具體詳見《實施方案》。
何種設備類型符合政策支持范圍?
支持購置或更新改造的設備包括達到固定資產標準、需要安裝的各種研發設備、生產設備、傳導設備、動力設備、信息通信設備、節能設備等。
是否對企業性質有相關要求?
各類企業均可申報。
何種融資模式的項目符合政策支持范圍?
通過銀行貸款方式進行融資,貸款類型可包括固定資產貸款、流動資產貸款等,貸款資金須用于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。
目前項目尚未簽訂設備采購合同或貸款合同,是否可以申報?
均可申報。
若未簽訂采購合同,可提交設備采購方案,說明擬購置設備情況、設備購置費用及資金來源、設備所屬的投向領域、設備采購具體方案等。按政策要求,本次征集項目設備采購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實際發生。
若未簽訂貸款合同,可提交融資計劃書,說明項目總投資、擬簽約貸款銀行、擬簽約貸款金額、貸款合同計劃期限、貸款用途、貸款利率、信用結構、還款計劃、還款來源等。
項目單位如何進行申報?
請于5月20日前向區發展改革部門申報(可為項目所在地或項目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發展改革部門)。此次項目征集還梳理了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聯絡員的聯系方式、申報郵箱,歡迎有需要的企業就近就便咨詢政策。
申報需要提交什么材料?
申請書。
項目立項文件(包括核準或備案文件)。
設備采購合同或設備采購方案。
貸款合同或融資計劃書。
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、法人證書。
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函。